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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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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发布日期:2017-12-14 作者:乐享财税 点击:

“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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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等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一照一码”等于简化了企业登记注册的手续,由原来五个证变成一个营业执照和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税务登记

 

(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1.“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部门核发的统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提示1

 

1)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2)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井向社会公示。

 

4)“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5)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提示2

 

1)对201612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2)过渡期间,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原税务登记证件继续有效,如企业申清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2.新的“五证合一”办证模式,企业只需等待2个工作日即可办理。

 

3.除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其他主体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即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代理税务登记操作规范

 

1.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2.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分三种类型:分别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临时经营纳税人。

 

税务师应根据企业的经济类型领取相应的表式,填写完毕后将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例题•多选题】2016101日起,“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开始推行,下列各项中不包括属于“五证”的有(  )

 

A.商标证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

 

D.卫生许可证

 

E.土地使用证

 

【答案】ADE

 

【解析】201610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二、变更税务登记

 

适用范围主要有:①改变名称;②改变法人代表;③改变经济性质;④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⑤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办理注销登记);⑥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⑦增减注册资本;⑧改变隶属关系;⑨改变生产经营期限;⑩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一)变更税务登记管理规程

 

1.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不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对于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采集的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即可。

 

2.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应告知企业在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并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企业“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经营地址”三项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3.其他机关批准设立的未列入“一照一码”登记范围主体的变更事项,按照以下业务规程操作: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但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

 

代理变更税务登记申报时,应注意企业是否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不同情况下变更税务登记申报流程不同。

 

【例题1•多选题】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B.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C.核算方式发生变化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D.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企业应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

 

E.生产经营地发生变化企业应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

 

【答案】BCD

 

【解析】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不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均由企业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

 

【例题2•单选题】经批准设立的未列入“一照一码”登记范围的主体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

 

B.30

 

C.45

 

D.60

 

【答案】B

 

【解析】其他机关批准设立的未列入“一照一码”登记范围的主体,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例题3•单选题】下列不属于企业变更税务登记范围的是( )。

 

A.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B.改变经济性质的

 

C.改变注册资本的

 

D.因住所、经营地点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答案】D

 

【解析】选项D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按规定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例题1•单选题】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停业需提前申请,停业期限不超过( )。(2015年)

 

A.三个月

 

B.60

 

C.180

 

D.一年

 

【答案】D

 

【解析】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停业的税务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B.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C.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D.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答案】D

 

四、注销税务登记

 

1.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2.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按照以下规程操作: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B.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D.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答案】D

 

【解析】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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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五证合一,五证合一,五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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